新聞滲入廣告
亞視新聞部前高級副總裁梁家榮到立法會就有關亞視管理層有可干預新聞編採工作作出說明,當中梁表示對亞視的將廣告雜誌式節目《走進上市公司》的內容滲入新聞節目《理財博客》內則表示不滿,對於節目主持殷莉要接觸廣告客戶,就更為憤慨。有關新聞可以參考2011年9月20日明報的報導 〈梁家榮斥殷莉掛記者銜拉生意〉。
梁家榮對此事感到憤慨,背後所帶出來的訊息是﹕
- 新聞應該是持平報導事實
- 廣告不一定是百分百事實,而且多數不能持平
- 將兩者混淆便會誤導公眾
相關人士如何說﹕
- 亞視﹕殷莉接觸客戶並非拉生意,並沒有出現有償新聞
- 學者﹕不能接受為了賺錢干涉新聞部,新聞部有其社會責任
- 記協﹕新聞自由是港人珍視的核心價值之一,並呼籲廣告客戶不要購買這種自欺欺人的有償假新聞
看來主流意見皆認為廣告與新聞應有明顯界線,即使被指責的亞視管理層亦認同不應出現有償新聞。問題是這種界線並不容易劃清。撇除客戶/政府幕後透過媒體管理層向編採人員施壓的因素,單就新聞內容而言,這種界線往往是十分模糊的。
電視新聞還好一點,因為新聞節目與廣告並不會一拼播放,但報章就不一樣。新聞與廣告經常在同一版並列。究竟是新聞還是廣告,有時並不容易區分。
報章早已出現新聞式廣告,但鮮有人指責。
梁家榮事件所揭示的新聞式廣告很早已出現在報章,但鮮有人指責。
報章新聞式廣告形式﹕
目前,運用新聞式廣告最烈的是免費報章,基本上以三種形式出現﹕
- 擬似新聞﹕整個版面設計(從外觀到內容)均與一般新聞報導無疑,內容直接或間接提及產品,有時更會引用一些「研究數據」或者「真實個案」令其更似新聞,同時亦增加說服力。這類廣告往往置於真實的新聞報導當中,一般以不顯眼方式標明「資料由客戶提供」或「廣告」。不過,有些做得更為刁鑽的是只以一個置於文字末且不顯眼的標誌以區別新聞與廣告。下圖便是其中一例,廣告之上還大字標題為「新聞」。
- 專訪﹕報章其中一個版面刊登一個與產品有關的專訪,以人物為主線,軟性推銷,再在其他版面刊登一個顯眼的廣告,作為呼應。以往,這種情況在雜誌較為常見,現時報章亦有此作法。下左圖是在免費報章頭版出現一位補習老師的「專訪」,該報總還有點「良知」,註明「資料由XX提供」。下右圖是在同一日該報內頁出現廣告,世上有這樣遇合的事情?如果沒有刊登廣告,還有沒有這個專訪?這種專訪又算不算廣告?
- 特刊/特輯﹕一般報章頁面上方會標明為特刊,版面最少半版,長者甚至一連幾版。這類版面內容通常客戶付費,雙方協定內容方向內容由報館人員撰寫。特刊的形式有很多不同類型,有時似新聞報導,有時似機構/人物介紹,有時甚至純屬廣告,例如恭賀XXX成立十周年。
台灣報章一早出現有償新聞,更被揭露政府亦參與有償新聞活動,付錢買「報導」。
問題﹕
- 為何公眾較接受報章的「新聞式廣告」,但拒絕電視出現類似節目?
- 新聞與廣告的界線定在哪裡?不同媒體有沒有分別?
- 免費的私營媒體必須以廣告盈利生存,新聞節目作為媒體的一部分,為何不可以賣廣告?
- 編採人員憑藉甚麼去抵抗管理層的干預?
- 究竟新聞媒體與一般大眾媒體有何區別?兩者之間有沒有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