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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避孕丸﹕處方vs非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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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出日期﹕2013年9月16日(香港文匯報)

未經編輯原稿

引言﹕

每逢大時大節狂歡過後,向機構查詢事後避孕的個案數字均會大幅增加。在香港,對事後務避孕丸的銷售有嚴格規定,大大增加了使用的門檻,令不少少女錯過了藥力能發揮效力的黃金72小時,最終意外懷孕。最近,美國便推行新措施,讓任何年齡的少女在沒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亦可購買事後避孕丸。究竟香港應該效法?

 ■作者﹕ 簡明宇 (香港教育學院大中華研究中心榮譽研究員、英國皇家公共衛生學會院士、英國皇家醫學會海外院士、尼古丁及煙草研究會會員及「點亮教育」創辦人,其著作《獨立專題探究手冊》獲香港教育學院頒發「知識轉移優異獎」。

 

事後避孕丸

「緊急避孕丸」(emergency contraceptive Plan B)即俗稱「事後避孕丸」,必須在發生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懷孕基本上涉及四個步驟

1.          精子進入女性的生殖器官內

2.          精子與卵子結合

3.          受精卵後會埋入子宮內壁中,即著床

4.          形成胚胎

 

「事後避孕丸」含有單一人造賀爾蒙黃體酮,干擾第13步驟,在性交後24小時內服用約有95%效力,但效力在性交後48-72小時服務會降至61%。由於效力不比常規避孕丸高,故並不能取代常規避孕丸。

 

目前法例

香港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沒有醫生處方授權的情況下銷售附表3毒藥或在沒有藥劑師監督的情況下銷售第一部毒藥都會觸犯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10萬元及入獄兩年,「事後避孕丸」正正屬於上述的受管制藥品之列。

 

美國

原來美國的法例規定17歲以下少女需有醫生處方始可購買「事後避孕丸」,不過,聯邦地區法官科曼(Edward Korman)的一項裁決,要求有關當局在限期前解除購買「事後避孕丸」的年齡限制,並認為當局的做法是以政治凌駕科學。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原本打算上訴,但最終放棄並依從法院裁決,准許所有年齡女孩可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購買事後避孕丸。

 

香港目前狀況

當討論是否需要更改某一措施時,必需先了解目前狀況,有沒有更動目前措施的需要,而新措施又能否改善目前狀況?

 

性行為開放,但性知識仍貧乏

時下青少年的性觀念已有所改變,性行為逐漸與婚姻脫勾,非婚生子女的百分比節節上升。(圖一)青少年的性行為日益開放,比對家計會20012011年的調查結果,有愈來愈多的青少年在約會時會發生接吻、愛撫及性交等性行為。(表一)儘管近年青少年的性知識水平已有所改善,但仍然不足。家計會的調查顯示,有約半數的男女受訪者對安全期及體外射精避孕的認識錯誤。(表二)青少年性觀念及行為日益開放,但性知識卻仍然不足,意外懷孕機會便進一步增加。

 

圖一﹕1981-2000年非婚生子女百分比

 

資料來源﹕香港社會指標

http://www.socialindicators.org.hk/chi/indicators/family_solidarity/27.4

 

表一﹕中三至中七有約會經驗受訪者約會行為

 

2001

2011

 

接吻

34%

31%

57%

61%

愛撫

20%

11%

41%

32%

性交

10%

4%

14%

8%

資料來源﹕家庭計劃指導會,2011年青少年與性研究中學生調查 http://www.famplan.org.hk/fpahk/zh/press/press/20120619-press-chi.ppt

 

表二﹕2011年中三至中七學生的性知識(答對百分比)

 

在女方下一次來經前兩星期性交成孕機會較低(不正確)

44%

51%

性交時,即使男方在女方陰道外射精也會令女方成孕(正確)

50%

47%

女孩子初次性交是不會成孕的(不正確)

78%

85%

性交時,女方不曾有高潮就不會成孕

(不正確)

75%

75%

資料來源﹕家庭計劃指導會,2011年青少年與性研究中學生調查 http://www.famplan.org.hk/fpahk/zh/press/press/20120619-press-chi.ppt

 

少女事後避孕增加

每逢長期假,特別是聖誕節,媒體均報導少女向家計會尋求事後避孕服務的數字。表三是家庭計劃指導會的專為26歲以下青少年為供的青少年保健服務新增個案數字,緊急避孕數字由2006年的713宗,增加至2008年的8912011年則為858。個案數目升升降降,但就趨勢而言是上升軌跡。而更重要的是這段期間13-26歲的人口減少了近36,000人,即約6%,此消彼長,換言之實質的情況較表三所表述的數字更為嚴重。按人口比例計劃,使用家計會緊急避孕服務者在2006年只有0.12%,至2011年已增至0.2%,比率的升幅巨大。

 

表三﹕家庭計劃指導會青少年保健服務新就診資料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避孕輔導

324

329

401

506

492

491

緊急避孕

713

711

891

882

773

858

懷孕輔導

214

160

183

182

203

212

尋求終止懷孕

2,156

2,070

2,124

2,087

1,990

2,212

資料來源﹕

家庭計劃指導會網站http://www.famplan.org.hk

 

 

事後避孕不是少女的專利

不過事後避孕也不獨是少女的專利,根據家計會的研究顯示,在20062008年期間,一共為11,014位人士提供事後避孕服務,只有1.9%16歲或以下,而且四成為已婚或者行將結婚。其原因除了在性交時沒有使用避孕措施外,有38%的求助者因為使用避孕套時發生意外。再者,有33.8%的求助者學歷達大專或以上程度。因此可見,尋求事後避孕者不一定是無知少女,更不光未婚男女基於一時性衝動,而沒有採取避孕措施。

 

 

 

正反對對碰

上文數據顯示青少年性觀念及行為日益開放,但性知識卻仍然不足,意外成孕的機會大增。而且,對事後避孕的需求也不獨是少女,已婚、高學歷及有採用避孕措施者亦有需求。既然如此,究竟香港是否應該效法美國,容許任何年齡人士在沒有醫生處方下購買事後避孕丸?

 

 

1.          事後避孕丸的效力隨時間而減少,愈少限制便愈方便獲得,效力便愈高。

 

2.          婦女應該對自己的身體有絕對主控權力,而不是受制於醫生或者藥劑師。

 

3.          因一時衝動沒有避孕措施性行為的後果(意外懷孕)往往由女方獨力承擔,放寬事後避孕丸銷售有助提高女方自我保護的能力。

 

4.          不少初嘗禁果而沒有避孕的少女可能羞於啟齒求助,最終意外懷孕,部分少女會選擇墮胎,其餘會生下胎兒自行撫養或者交予領養。無論那個方案,對少女及胎兒都有負面影響,放寬事後避孕丸銷售有助減少這些不良後果。

 

5.          事後避孕藥的危險性並不高

 

6.          外國已有先例,且不會加劇性濫交。

 

7.          鼓勵黑市,甚至假的事後避孕藥出現。

 

1.          在目前的情況下,男女雙方或單方可能會因為害怕懷孕,而避免在沒有避孕的情況下性交。一旦放寬事後避孕丸銷售,將會鼓勵不安全性行為,甚至濫交。

 

2.          容易出現濫用事後避孕藥的情況,影響服用者的正常生育功能

 

3.          在服用事後避孕丸時,精子與卵子可能已結合,即使未形成胚胎,在倫理上仍是扼殺生命。

 

4.          放寬事後避孕丸銷售形同在沒有家長同意情況下,令少女陷入危機。目前法例禁止向十八歲以下的兒童銷售煙草產品、未成年者亦不可看三級電影及進入酒吧,為何可以容許他們隨意購買事後避孕丸?這顯然有違保護未成年人士的精神,亦與其他類似的法例不一致。

 

 

思考問題

1.          根據圖一的資料,描述當中呈現的趨勢?參考上述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背後的原因。

2.          根據表一的資料,說明青少年的約會行為情況。你認為上述情況可能會帶來哪些影響?

3.          參考上文,你是否贊取消銷售事後避孕的年齡及醫生處方限制?

 

 

延伸閱讀

1.          藥劑師:副作用強可爆足血管 (香港文匯報2012/12/23)

2.          家庭計劃指導會,2011年青少年與性研究中學生調查 

3.          立場逆轉準各年齡女性買事後避孕藥

4.          人體傷害近乎零事後避孕丸解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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