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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獻:生命的別樣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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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出日期﹕2013年6月24日(香港文匯報)

引言

近年來,“暴走媽媽”和“賣腎”等諸多類似事件廣經媒體報導,由此引發了公眾對器官移植問題的極大關注。發展成熟的器官移植技術挽救了一些患者生命或者提高了其生活品質水準,可是沒有人體器官捐獻,器官移植根本無從談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是目前中國規管器官捐獻的法例,實施6年來,器官捐獻獲得了一定程度發展,但各種問題相繼浮現並帶來很多社會問題。■嘉賓作者:岳經綸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副院長、中山大學中國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山大學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社會保障與社會政策研究所所長)

 

我國器官捐獻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供體器官短缺與意願捐獻者 “捐獻無門”並存我國的器官供需比例約為1:150,器官供體短缺嚴重。器官移植供體器官主要源于死囚,由於死刑判決逐年減少,但器官需求卻仍在增加,此消彼長令供求更為失衡。此外,活體器官捐獻不僅門檻高,且公民自願器官捐獻體系不健全,導致很多有意願捐獻器官人士“捐獻無門”。長此以往,器官移植終將成為“無源之水”。

 

 二、移植器官分配過程不透明。在供求嚴重失衡的情況下器官分配更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事實卻非如此,據有關媒體報導器官移植幾乎為有錢人所“獨享”。2012年初,廣州市一項調查顯示逾八成受訪者擔心捐獻器官被用做交易。急切呼籲器官分配透明,否則勢必極大打擊了公民器官捐獻意願,進一步加劇器官供需失衡。

 

    、器官移植有關犯罪頻發。由於巨大的器官需求和有限的器官供給間的矛盾,利之所在,非法獲取器官、違法洩露器官供體和受體資訊、無資格未經授權私自進行器官移植、買賣走私人體器官等犯罪活動不斷湧現

 

    四、移植器官成活率有待提高。除親屬間活體器官捐獻外,由於採用“心死亡”標準,很多捐獻器官功能欠佳,而且由於器官分配不透明以及移植相關的高昂費用,有錢人即使配型並不是很好也得到移植,致使很多器官移植即使手術成功,移植成活率也不高,造成供體器官浪費。

 

 

 

器官捐獻問題產生的可能原因分析

 

    一、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影響。死後留全屍”觀念仍在盛行,嚴重制約著器官捐獻意願,而將逝者家屬更難以接受親人在遭受疾病百般折磨後還要被摘取器官。 

 

     二、器官捐獻相關知識普及不夠。我國器官捐獻知識宣傳不足,公民對器官捐獻的知曉率低,即使想捐獻也不知道到什麼機構以及履行怎樣的手續。研究顯示80%以上潛在捐獻者家屬不瞭解器官捐獻。即使在對器官捐獻態度積極的大學生群體中,對器官捐獻知識也瞭解不足

 

    三、器官捐獻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器官移植技術已達國際水平,但在相關法律嚴重滯後,且側重於監管不規範的移植,既缺乏行之有效的器官捐獻鼓勵制度、也缺乏統一協調的器官摘取、分配體系。 

 

    四、行業信任危機存在。 器官捐獻志願者擔心個人資訊洩露導致“被意外”,以及意外事故發生時為了獲取器官而醫療機構放棄採取必要的搶救措施。 儘管有關部門對此予以澄清,仍無法打消志願者顧慮。此外,器官捐獻登記等具體工作由紅十字會負責,鑒於眾所周知的紅十字會“醜聞”,其公信力頗受質疑。

 

 

 

我國器官捐獻現狀的改善途徑及其可行性分析

 

    儘管我國有一些關器官捐獻方面的地方性或全國性政策法規,但無法改變問題仍然存在的現狀。解決器官捐獻問題任重而道遠,以下對策或能助於改善目前現狀。

 

對策

可行性分析

效果歷時性

宣傳協調

加大普及器官捐獻相關知識力度,培養公眾捐獻意識

 

 

 

 

營造積極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人們更新觀念,接受身後器官捐獻,

 

 

 

 

培養素質過硬的器官捐獻協調員

 

 

 

 

完善器官移植相關法律法規

健全全國性公民自願捐獻體系,確保合法器官供體來源

 

 

 

 

擴大器官供體範圍

 

 

 

 

禁止可能導致捐獻者依靠醫療幫助才能繼續生存的捐獻;“強迫性”告知器官捐獻者

 

 

 

 

對遺體器官捐獻實行“必要回應”,

 

 

 

 

加強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業內監督。

 

 

 

 

規定器官捐獻程式性規則,建立公平合理的器官資源配置機制

 

 

 

 

建立人體器官捐獻供體激勵和補償機制

 

 

 

 

促進確立腦死亡標準。

 

 

 

 

加強對器官捐獻者及其家屬的人文關懷

 

 

 

 

 

資料來源:根據相關文獻整理。

 

如何從我做起?

 

解決器官捐獻存在的問題和健全器官捐獻體系建設過程勢必是漫長的。作為中學生,我們能做的就是有興趣或閒暇時多學習器官捐獻有關知識,並力積極向同學、父母或其他認識的人普及相關知識。

 

一定不要忘記每有器官捐獻受者被拯救,就同時意味著也有鮮活的生命消逝。生命本身是無法外在衡量的,欣喜於生者生命得以延續之餘,也要感恩敬佩逝者的偉大,關注捐獻者親友心理並為其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誠然生命僅有一次,倘若“離去”,又何妨在精彩活著之後以另外的方式延續!

 

相關概念

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體器官捐獻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臟、肺臟、肝臟、腎臟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部分,將其植入人身體以代替其病損器官的過程

器官捐獻:是指公民自願將自己具有生理機能的器官、組織以及公民死後的遺體捐贈給他人的行為。

 

思考問題

一、在日常生活中你能為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做些什麼?

二、怎樣的情境下你會考慮進行器官捐獻?

三、你如何評價現有相關器官捐獻/移植政策法規效果?

網路連接:中國器官捐獻網:http://www.organdonation.org.cn/

 

參考文獻:

1.      道德爭議:器官買賣合法化解病人之急?(香港文匯報通識版)http://paper.wenweipo.com/2011/10/24/ED1110240019.htm

2.      器官買賣必須禁止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16_42916.html

3.      王芬。器官捐献行为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通化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3341:47-49,5

4.      《南方日报》,2012412日。

5.      熊永明。器官移植关联犯罪及其刑法应对。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1:46-51

6.      仲莹,赵颖,张玮烨,等。DCD器官捐献者家属访谈心理因素调查分析。护士进修杂志,20122718):1657-1659

7.      张文馨,楼树慧,刘红霞。大学生器官捐献知识和态度的研究进展。医学与社会,2013,261:53-54

8. 国务院,2007:《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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