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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城市香江 為何歧視「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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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2011年7月11日(文匯報)

自從「財爺」曾俊華宣布,向全港18歲或以上永久性居民派發6,000元後,引發社會輿論熱議。有少年抱怨為何18歲或以上才獲派錢;移民海外的香港人紛 紛打聽是否可「?錢」;居港未滿7年的新來港人士質疑派錢安排存在歧視之嫌。其後有網民將新來港人士(主要是來自內地的)比喻為蝗蟲,指其不講付出、只求 利益,「蠶食」社會資源。

以上輿論值得我們反省和探究的是:上述比喻代表哪種香港人對新來港人士的態度和價值觀?為何新來港人士受到次一等待遇?所謂「原居民」又憑甚麼可獨佔或優先享用一個地方的資源?

■作者:莫家棟博士 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講師 (嘉賓作者)

「本土」香港人 大多祖籍內地

在香港,要提問的不是「誰是移居者?」而是「誰不是移居者?」絕大部分所謂「本土香港人」,都是百多年前從內地移居香港的人或是其後裔。廣義而言,大部分香港人是移居者,只是有些來得早、有些來得晚而已。

有專家指,在一個主要由移居者組成的社會,人們很難區分誰是移居者,亦不應去計較誰是移居者;更重要的是,沒有多少人有資格以「主人」的身份自居,從而排 斥「外人」到來定居發展。在香港約150年的殖民歷史裡,其中大部分時間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人口流動從未間斷。下表詳列香港在上世紀30年代至2009年的 人口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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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事頻繁 人口增降反覆

隨?工商業發展,1931年的香港人口已增至88萬。及後中日戰爭爆發,大量難民湧入香港。

二次大戰前夕,香港人口急增至160萬。不久,香港亦被戰事波及,日軍於1941年12月正式佔領香港。在其後的3年8個月淪陷期,大量人口逃離香港,導 致1945年8月香港重光時的人口只剩下60萬。戰事結束,避難他方的人重返家園,1947年底的人口再反彈至180萬。其後中國爆發內戰,國民黨敗走台 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中國在共產黨執政初期,接連發生政治運動,社會不穩定,從內地逃難到香港的人數與日俱增,令1971年的本地人口急增至400 萬。

■控制來港人口 先抵壘後即解

為控制來港人士的數目,港英政府在1974年11月宣布實施「抵壘政策」,規定從內地偷渡入境者必須成功抵達市區並接觸到親人,才可在港居留。「抵壘政 策」於1980年10月被取消,隨之而來的是「即捕即解政策」,規定所有非法入境者一經被發現即會被遣返內地。由此可見,至上世紀80年代,分隔香港和內 地的邊界表面存在,實際上從內地到香港的人口流動從未間斷。儘管邊防控制時鬆時緊,相關法規屢有變更,但當中反映的精神是︰能進入香港範圍的內地人都可留 下來,內地人因政治壓迫、經濟困苦或家庭團聚而遷居香港是無可指責,而香港容許較不幸的一群到來避禍或發展也是應有之義。

各種主義看移居問題

從公義角度看移居問題,並非要求我們盲目做好人或強求任何人作出無條件犧牲,而是要審視我們對移居的政策和態度,判斷它們有否與重要的道德考慮呼應,以及能否植根於相關公義原則。現在讓我們看一看自由主義、效益主義和社群主義這3種關於公義的理論如何看待移居問題。

自由主義

■打破人為阻隔 爭取理想居地

自由主義認為,不管我們喜歡與否,都要接受自己所屬某個國家或地方這個身份。如果我們所屬的國家或地方相對穩定和繁榮,我們會極珍惜並捍衛這個身份,甚至 排斥其他人獲得這個身份。但自由主義者強調,即使某種形式的邊界必不可少,現實中的邊界劃分大部分是人為產物,並不能視之為理所當然。

■不受出生地約束 容許流動

此外,雖然很難說明是「誰」安排哪些人到邊界哪一邊(例如誰生於深圳河以南和誰生於深圳河以北),但這個安排並不因其隨機性而變得不證自明。相反,自由主 義者認為,這種夾雜幸運成分的分配在道德上是任意的(Morally Arbitrary),故不能被視為公平分配。因此,人生於何地、具哪種身份及受哪種制度約束等,不應被視為一個不可推翻的起步點,我們反而可將這個似乎 是先天的不平等分配看成是及後所有不公平的源頭。

因此,追求自由和平等的第一步是要打破邊界所造成的壁壘和阻隔,並爭取最大可能的遷徙自由;相反,敵視移民的政策被視為意圖繼續獨佔我們幸運得到的自由、 機會、資源和安定,並讓另一群運氣較差的人繼續承受貧窮、壓迫和恐懼。因此,移居到一個較理想的地方應是一項基本自由而非一種恩賜,容許人口流動應是常 態。事實上,港英政府在上世紀70年代前,正實踐自由主義所提倡的人口自由流動政策。而在那時似乎沒有太多人認為「我們」與「他們」應各安天命。

效益主義

■增益減損 兼顧各方

有人或會質疑,上述寬鬆的移居政策雖可實踐自由和平等機會的原則,亦能體現血濃於水、互相扶持的高尚情操,但可能忽略人口流動對社會造成的衝擊。例如二戰 後到上世紀60年代的香港,百萬計人口流入無疑是導致當時居住環境擠迫、教育和醫療設施匱乏、勞動市場僧多粥少等社會問題的主因。效益主義者指出,大量移 居遷入會為一個地方帶來負面效益(Utility),對治安、福利和經濟發展的打擊尤其嚴重。

作為一項公義原則,效益主義強調當我們考慮問題或作出評價時,必須兼顧各方,不可偏袒某人,亦不應因某方的階級、出身、地位、性別及膚色等而忽略其利益。 故在應否收容移民這問題上,我們不單要考慮收容者利益,被收容者亦須顧及。效益主義者追求的是效益最大化(Maximization),各個持份者的效益 如何此消彼長是無關痛癢,最重要是整體效益有否得到最大提升或整體損失能否減到最小。

■人口激增 設施不敷應用

以香港為例,針對二戰前因中日戰爭爆發引致大量難民湧入的情況,港府承認︰「難民抵港人數最多時,估計約有50萬人流離失所,露宿街頭」(資料來源:《香 港年報2008》,頁347)。再以1999年新來港人士爭取居港權的官司為例。1999年1月29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子女不論出生時父或母是 否香港永久居民,婚生或非婚生,均享有居港權。為尋求人大常委解釋《基本法》以推翻這判決,港府估算,單為吸納70萬港人內地第一代子女(不計另有98萬 第二代子女),就要動用1,083億元,用以興建18萬間出租公屋、逾百間學校及5間醫院。

■推高出生率 紓人口老化

但值得注意是,計算效益時不要單看收容者的付出,亦要考慮被收容者因而得以免於戰禍或壓迫所帶來的效益。在這個此消彼長的過程,很難一口咬定是香港人的 「消」多一點,還是新來港人士的「長」大一點。同時,我們不應忽視新來港人士對香港所帶來的整體效益。上世紀60至70年代,他們為勞力密集型輕工業提供 勞動力。時至今日,當本地出生率持續下降、人口逐漸老化,年輕的新來港人士被視為紓緩人口結構失衡的生力軍。

當我們對別人露宿街頭稍作容忍就可讓其苟存於世,或我們的經濟儲備原來可令更多人享受公平對待,這盤效益計算未必不划算。因此,只要我們恪守效益主義的不偏私要求,以效益最大化為目標,不單不會令我們變得盲目排外,有時反會去考慮弱勢移居者的福祉。

社群主義

■獲取「自己人」資格 增歸屬感

根據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在一個社群中獲得成員資格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這會增加整體效益,亦不單是當事人可行使自由進出的權利,而是成員可從社群中獲得歸屬感、認同感和一個獨特的文化身份。

社群主義者強調,上述提及的社群不是理所當然地存在,因為不是任何一個由眾多個體組成的群體都可自動給予成員一種可依賴、值得認同及引以自豪的感覺。一個 令人珍惜、嚮往兼有獨特性格的社群之所以出現,因有一群固定的人一同生活在穩定的邊界裡,經歷一段可共同分享的歷史,逐漸孕育出一套共有的文化,並逐步發 展出一種大家認同的生活方式。換言之,正因有一條可能是任意劃定的邊界和一堵阻礙人口自由流動的高牆,一個有特色、有意義的社群才可誕生、發展和鞏固。因 此,社群既有成員應有權控制新成員的加入,以免社群原有的制度、習慣、價值觀及生活方式等受到外來人口的衝擊。

■維護舊傳統 接納新成員

一個可完全自由進出的地方只能成為過客的中途站,而不是人們願意投身和作出承擔的社區。但作為群體中的既有成員,我們必須警惕自己,不要對社群作出太狹隘 的理解,以為真正的社群一定是一個具高度同質性並且是相對封閉的群體。社群當然會有自己的傳統、價值標準和生活方式,但不等於新來港人士不可前來與我們一 同分享及發展這些構成社群獨特性的東西,亦不表示原有一套不能與新來港人士帶來的另一套傳統並存並作出良性互動。

結語

能吸引移居者的國家或城市總是物質較充裕、言論較自由及機會較平等的好地方。能生長在這些好地方的人真是有褔;可早一點到來的人也真的走運。但對那些運氣 稍差的人而言,我們應將其拒諸門外還是盡量接納,令其可共享一個較健全的制度和生活方式?這似乎是所有文明富裕的社會都要面對的難題。

思考問題

1. 透過單程證制度來港的新來港人士能為香港帶來哪些正面和負面效益?同時列舉這個制度為新來港人士所帶來的正面和負面效益。這些效益能被量化嗎?若不能量 化,可否作直接比較?你能否確定是負面效益凌駕正面效益,或正面效益抵銷負面效益?在政策制定上,多數人的利益是否必然可凌駕少數人的福祉?為甚麼?

2. 針對新來港人士會衝擊本地人原有生活方式和制度這個觀點,試指出內地人和香港人在生活方式的異同。我們能否包容這些差異嗎?價值觀方面,希望來港定居的內 地人所追求的與本地人所擁抱的核心價值(如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平等機會、市場經濟及寬容等)有否分別?他們會強化或削弱我們的核心價值嗎?為甚麼?

更多參考資料下載

文字:

1. Lam Kit-chun and Liu Pak-wai, Immigration and the Econom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1998.

2. David Miller, “Immigration: The Case for Limits,” and Chandran Kukathas, “The Case for Open Immigration,” in Andrew I. Cohen and Christopher Heath Wellman (eds.) Contemporary Debates in Applied Ethics,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5.

3. 香港新移民服務協會

4. 內地新來港人士問卷調查(民政事務總署)

影片:

1. 香港貧窮問題系列–新移民-P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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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香港貧窮問題系列–新移民-P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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